八家物业被罚!武汉城管曝光小区违建十大案例
八家物业被罚!武汉城管曝光小区违建十大案例
八家物业被罚!武汉城管曝光小区违建十大案例湖北日报讯(记者张(zhāng)竞恒、通讯员王越、闫豪)5月27日,记者从武汉市(wǔhànshì)城市管理执法委了解到,根据《武汉市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条例》相关规定,武汉市城管(chéngguǎn)部门对一批未履行(lǚxíng)控查违职责的(de)物业企业进行处罚,共涉及8家物业公司,处罚金额2000元至10,000元。
《武汉市控制(kòngzhì)和查处违法建设条例(tiáolì)》(下称《条例》)第十一条和第二十九条(dìèrshíjiǔtiáo)规定,物业(wùyè)服务企业发现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有违法建设的,应当予以劝阻,立即向街道办事处、乡镇人民政府(rénmínzhèngfǔ)报告,并配合做好调查取证和执法工作。若物业服务企业违反《条例》第十一条规定,拒不配合执法机关调查取证或执法工作的,由执法机关责令改正;造成严重后果的,可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,并建议有关部门(bùmén)将相关情况纳入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经理信用信息系统(xìnxīxìtǒng)。
这8家接受处罚的物业公司有的对违建行为未(wèi)履行劝阻职责(zhízé);有的劝阻无效后未将现场情况上报给相关部门;有的甚至出现多次违规、拖延、拒不配合相关部门执法工作(gōngzuò)的情况。
此次曝光十大典型案例,旨在督促(dūcù)物业服务企业强化行业自律,切实履行违法建设控管责任,积极配合执法部门(bùmén)筑牢控查违第一道防线。
武汉市城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,今年(jīnnián),执法机关将(jiāng)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,对整改不力(bùlì)、屡教不改的物业服务企业,依法将处罚信息(xìnxī)抄送住更、发改等部门,采取资质降级、信用扣分等措施实施联合惩戒,形成有效震慑。
十大(shídà)典型案例详细信息:
多次违规(wéiguī)或不配合执法
1.某海物业管理(wùyèguǎnlǐ)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不履行控查违职责案。2024年(nián)11月29日,汉阳区建桥街执法人员(zhífǎrényuán)接到群众投诉,发现汉阳区建桥街中海寰宇天下天钻项目顶楼存在多处违法建设(jiànshè),并已建成。该项目于2023年11月交付使用,物业服务企业发现违法建设后(hòu),未履行劝阻职责,也未按要求将现场情况上报相关部门。在拆除过程中,某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故意拖延、拒不配合相关部门执法工作(gōngzuò),造成(zàochéng)严重后果。2025年4月25日,执法机关依据《条例》第十一条、第二十九条(dìèrshíjiǔtiáo)的(de)规定,下达了《责令改正通知书》,对某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罚款人民币10000元整。
中海寰宇天下天钻项目顶楼违建(画圈处)被拆除(chāichú)。
2.武汉彩千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不(bù)履行控查违职责案。2024年3月20日,东湖高新区九峰(jiǔfēng)街道执法人员巡查发现,曲水憩园小区内(qūnèi)共3处(chù)违法建设已建成。此前(cǐqián),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发现违法建设后,予以劝阻,劝阻无效后未及时上报相关(xiāngguān)部门,且在拆除过程中,物业服务企业拒不配合相关部门执法工作。执法机关依据《条例》第十一条(dìshíyītiáo)、第二十九条的规定,下达了《责令改正通知书》,对武汉彩千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10000元整。
城管查处曲水憩园(qìyuán)小区违建。
3.华某城物业(集团)有限公司(yǒuxiàngōngsī)武汉(wǔhàn)分公司不履行控查违职责案。针对华某城物业(集团)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管理的华侨城小区出现新增违法建设(jiànshè)(jiànshè)问题,执法(zhífǎ)队于2024年6月和10月分别对该企业(qǐyè)处以2000元和3000元的罚款。然而,该企业屡教不改,对后续新增的违建,既未履行劝阻职责,也未按(àn)要求上报相关情况。2024年11月7日,执法队员(duìyuán)(duìyuán)在巡查中发现该公司管理区域内涉嫌(shèxián)再次新增2处违法建设。在执法机关调查过程中,华某城物业(集团)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不仅隐瞒违建相关情况,还拒不配合调查取证工作。针对上述行为,执法队员依法下达(xiàdá)《责令限期改正决定书》,并依据(yījù)《条例》第十一条、第二十九条规定,参照《武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量化细化基准表》(下称(xiàchēng)《细化基准表》),对华某城物业(集团)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罚款人民币9900元整。
4.湖北(húběi)文某(wénmǒu)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不(bù)履行控查违职责案。2024年5月30日,洪山区青菱街道执法人员巡查发现鄂旅投书院(shūyuàn)世家小区内新增4处违法建设。经查,湖北文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对进出口材料运输把关(bǎguān)不严,任由材料随意进入,针对新增违建未履行劝阻、报告职责。根据《条例(tiáolì)》第十一条、第二十九条的规定,执法人员当即对该(gāi)物业服务企业下达了《责令改正通知书》,同时依据《细化基准表》规定,对湖北文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10000元整。
鄂旅投书院世家小区内(qūnèi)违建。
5.武汉嘉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东西湖(hú)分公司不履行控查违职责案。2023年3月23日(rì),东西湖区径河街综合执法中心人员(rényuán)日常巡查中,在东西湖区径河街天赐金龙城小区A区,发现四处楼栋顶台和露台存在搭建违法建设行为(xíngwéi)。经核实,该小区物业服务公司为武汉嘉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东西湖分公司,未履行违建劝阻报告职责,执法机关对物业服务公司下达了《责令(zélìng)限期改正决定书》,依照《条例(tiáolì)》及(jí)《细化基准表》,对武汉嘉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东西湖分公司罚款人民币(rénmínbì)10000元整。
6.武汉某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不履行(lǚxíng)控查违职责案。武汉市黄陂区盘龙城经(jīng)济开发区横达(héngdá)盘龙湾竹苑(zhúyuàn)存在违建(wéijiàn)。经查实,该(gāi)小区一处现场建设框架结构,未取得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》,属于违法抢建行为,物业服务企业未向执法机关或盘龙城管委会上报违建情况,导致新增违法建设。执法机关于2024年12月20日对当事公司武汉某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送达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,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(wéifǎxíngwéi),限期改正,并罚款人民币5000元整。
未履行劝阻和上报职责的(de)
7.武汉市世某(shìmǒu)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听涛(tīngtāo)观海分公司不履行控查违职责案。2025年2月17日,市城管(chéngguǎn)执法委执法人员根据城运(chéngyùn)平台预警推送信息提示,对蔡甸区听涛观海龙台桃园小区进行(jìnxíng)抽查,发现有两处在建(zàijiàn)违法建设。物业公司虽发现但未劝阻、制止(zhìzhǐ)及上报。执法人员现场制作了《现场检查(勘验)笔录》等文书。2月20日,执法人员依据《条例》第十一条,向武汉市世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听涛观海分公司下达《责令(zélìng)限期改正决定书》(2025)城责改字【2025】第00001号,要求其限期整改。2月28日复查时,物业公司承诺(chéngnuò)及时报告并配合(pèihé)执法。鉴于其未履行劝阻上报职责,导致违建形成(xíngchéng),事实清楚,证据充分,依据《条例》第二十九条并参照《细化基准表》,对武汉市世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听涛观海分公司罚款人民币(rénmínbì)6000元整。
8.武汉市世某物业管理(wùyèguǎnlǐ)有限公司玉龙岛(dǎo)分公司不履行(lǚxíng)控查违职责案。2024年8月5日,东湖新技术开发区(dōnghúxīnjìshùkāifāqū)关东街道执法人员在玉龙岛花园水云居巡查时,发现(fāxiàn)1处违法建设(jiànshè)。经核实,该小区物业公司在物业管理区域巡查中发现违法建设,但是并未劝阻,也未及时上报街道办事处及城管局等相关部门。依据《条例(tiáolì)》第十一条相关规定,执法机关对武汉市世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玉龙岛分公司下达(xiàdá)了《责令改正通知书》。依据《条例》第二十九条及《细化基准表》规定,对武汉市世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玉龙岛分公司罚款人民币(rénmínbì)2000元整。
9.武汉远洋基某物业(wùyè)管理有限公司不履行控查违职责案。2024年8月6日,江夏经济开发区庙山园区管委会(guǎnwěihuì)执法队员在巡查过程中,发现(fāxiàn)远洋庄园小(xiǎo)区内存在1处违法建设。经核实,该小区物业服务企业(qǐyè)武汉远洋基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未履行巡查、发现、劝阻和上报(shàngbào)职责,执法队员依照《条例》第十一条、第二十九条的规定(guīdìng),对该物业服务企业下达了《责令限期改正(gǎizhèng)决定书》,依照《武汉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定》(武城管规〔2023〕1号)规定,对该物业服务企业处以罚款人民币3000元整。
10.华某城(mǒuchéng)物业(集团)有限公司武汉(wǔhàn)分公司不履行控查违职责案。2024年7月3日,东湖风景区城管执法(zhífǎ)队员巡查(xúnchá)时,发现东湖风景区华侨城天樾二期涉嫌新增1处违建,该小区由华某城物业(集团)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管理。执法队员依法对该企业下达《责令限期改正决定书(juédìngshū)》,根据《条例》第十一条和第二十九条规定,并(bìng)参照《细化基准表》,对该企业罚款人民币4000元整。
湖北日报客户端,关注(guānzhù)湖北及天下大事,不仅为(wèi)用户推送权威的政策解读、新鲜的热点资讯、实用的便民(biànmín)信息,还推出了掌上读报、报料、学习、在线互动等系列特色功能。
湖北日报讯(记者张(zhāng)竞恒、通讯员王越、闫豪)5月27日,记者从武汉市(wǔhànshì)城市管理执法委了解到,根据《武汉市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条例》相关规定,武汉市城管(chéngguǎn)部门对一批未履行(lǚxíng)控查违职责的(de)物业企业进行处罚,共涉及8家物业公司,处罚金额2000元至10,000元。
《武汉市控制(kòngzhì)和查处违法建设条例(tiáolì)》(下称《条例》)第十一条和第二十九条(dìèrshíjiǔtiáo)规定,物业(wùyè)服务企业发现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有违法建设的,应当予以劝阻,立即向街道办事处、乡镇人民政府(rénmínzhèngfǔ)报告,并配合做好调查取证和执法工作。若物业服务企业违反《条例》第十一条规定,拒不配合执法机关调查取证或执法工作的,由执法机关责令改正;造成严重后果的,可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,并建议有关部门(bùmén)将相关情况纳入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经理信用信息系统(xìnxīxìtǒng)。
这8家接受处罚的物业公司有的对违建行为未(wèi)履行劝阻职责(zhízé);有的劝阻无效后未将现场情况上报给相关部门;有的甚至出现多次违规、拖延、拒不配合相关部门执法工作(gōngzuò)的情况。
此次曝光十大典型案例,旨在督促(dūcù)物业服务企业强化行业自律,切实履行违法建设控管责任,积极配合执法部门(bùmén)筑牢控查违第一道防线。
武汉市城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,今年(jīnnián),执法机关将(jiāng)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,对整改不力(bùlì)、屡教不改的物业服务企业,依法将处罚信息(xìnxī)抄送住更、发改等部门,采取资质降级、信用扣分等措施实施联合惩戒,形成有效震慑。
十大(shídà)典型案例详细信息:
多次违规(wéiguī)或不配合执法
1.某海物业管理(wùyèguǎnlǐ)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不履行控查违职责案。2024年(nián)11月29日,汉阳区建桥街执法人员(zhífǎrényuán)接到群众投诉,发现汉阳区建桥街中海寰宇天下天钻项目顶楼存在多处违法建设(jiànshè),并已建成。该项目于2023年11月交付使用,物业服务企业发现违法建设后(hòu),未履行劝阻职责,也未按要求将现场情况上报相关部门。在拆除过程中,某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故意拖延、拒不配合相关部门执法工作(gōngzuò),造成(zàochéng)严重后果。2025年4月25日,执法机关依据《条例》第十一条、第二十九条(dìèrshíjiǔtiáo)的(de)规定,下达了《责令改正通知书》,对某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罚款人民币10000元整。
中海寰宇天下天钻项目顶楼违建(画圈处)被拆除(chāichú)。
2.武汉彩千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不(bù)履行控查违职责案。2024年3月20日,东湖高新区九峰(jiǔfēng)街道执法人员巡查发现,曲水憩园小区内(qūnèi)共3处(chù)违法建设已建成。此前(cǐqián),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发现违法建设后,予以劝阻,劝阻无效后未及时上报相关(xiāngguān)部门,且在拆除过程中,物业服务企业拒不配合相关部门执法工作。执法机关依据《条例》第十一条(dìshíyītiáo)、第二十九条的规定,下达了《责令改正通知书》,对武汉彩千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10000元整。
城管查处曲水憩园(qìyuán)小区违建。
3.华某城物业(集团)有限公司(yǒuxiàngōngsī)武汉(wǔhàn)分公司不履行控查违职责案。针对华某城物业(集团)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管理的华侨城小区出现新增违法建设(jiànshè)(jiànshè)问题,执法(zhífǎ)队于2024年6月和10月分别对该企业(qǐyè)处以2000元和3000元的罚款。然而,该企业屡教不改,对后续新增的违建,既未履行劝阻职责,也未按(àn)要求上报相关情况。2024年11月7日,执法队员(duìyuán)(duìyuán)在巡查中发现该公司管理区域内涉嫌(shèxián)再次新增2处违法建设。在执法机关调查过程中,华某城物业(集团)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不仅隐瞒违建相关情况,还拒不配合调查取证工作。针对上述行为,执法队员依法下达(xiàdá)《责令限期改正决定书》,并依据(yījù)《条例》第十一条、第二十九条规定,参照《武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量化细化基准表》(下称(xiàchēng)《细化基准表》),对华某城物业(集团)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罚款人民币9900元整。
4.湖北(húběi)文某(wénmǒu)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不(bù)履行控查违职责案。2024年5月30日,洪山区青菱街道执法人员巡查发现鄂旅投书院(shūyuàn)世家小区内新增4处违法建设。经查,湖北文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对进出口材料运输把关(bǎguān)不严,任由材料随意进入,针对新增违建未履行劝阻、报告职责。根据《条例(tiáolì)》第十一条、第二十九条的规定,执法人员当即对该(gāi)物业服务企业下达了《责令改正通知书》,同时依据《细化基准表》规定,对湖北文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10000元整。
鄂旅投书院世家小区内(qūnèi)违建。
5.武汉嘉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东西湖(hú)分公司不履行控查违职责案。2023年3月23日(rì),东西湖区径河街综合执法中心人员(rényuán)日常巡查中,在东西湖区径河街天赐金龙城小区A区,发现四处楼栋顶台和露台存在搭建违法建设行为(xíngwéi)。经核实,该小区物业服务公司为武汉嘉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东西湖分公司,未履行违建劝阻报告职责,执法机关对物业服务公司下达了《责令(zélìng)限期改正决定书》,依照《条例(tiáolì)》及(jí)《细化基准表》,对武汉嘉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东西湖分公司罚款人民币(rénmínbì)10000元整。
6.武汉某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不履行(lǚxíng)控查违职责案。武汉市黄陂区盘龙城经(jīng)济开发区横达(héngdá)盘龙湾竹苑(zhúyuàn)存在违建(wéijiàn)。经查实,该(gāi)小区一处现场建设框架结构,未取得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》,属于违法抢建行为,物业服务企业未向执法机关或盘龙城管委会上报违建情况,导致新增违法建设。执法机关于2024年12月20日对当事公司武汉某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送达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,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(wéifǎxíngwéi),限期改正,并罚款人民币5000元整。
未履行劝阻和上报职责的(de)
7.武汉市世某(shìmǒu)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听涛(tīngtāo)观海分公司不履行控查违职责案。2025年2月17日,市城管(chéngguǎn)执法委执法人员根据城运(chéngyùn)平台预警推送信息提示,对蔡甸区听涛观海龙台桃园小区进行(jìnxíng)抽查,发现有两处在建(zàijiàn)违法建设。物业公司虽发现但未劝阻、制止(zhìzhǐ)及上报。执法人员现场制作了《现场检查(勘验)笔录》等文书。2月20日,执法人员依据《条例》第十一条,向武汉市世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听涛观海分公司下达《责令(zélìng)限期改正决定书》(2025)城责改字【2025】第00001号,要求其限期整改。2月28日复查时,物业公司承诺(chéngnuò)及时报告并配合(pèihé)执法。鉴于其未履行劝阻上报职责,导致违建形成(xíngchéng),事实清楚,证据充分,依据《条例》第二十九条并参照《细化基准表》,对武汉市世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听涛观海分公司罚款人民币(rénmínbì)6000元整。
8.武汉市世某物业管理(wùyèguǎnlǐ)有限公司玉龙岛(dǎo)分公司不履行(lǚxíng)控查违职责案。2024年8月5日,东湖新技术开发区(dōnghúxīnjìshùkāifāqū)关东街道执法人员在玉龙岛花园水云居巡查时,发现(fāxiàn)1处违法建设(jiànshè)。经核实,该小区物业公司在物业管理区域巡查中发现违法建设,但是并未劝阻,也未及时上报街道办事处及城管局等相关部门。依据《条例(tiáolì)》第十一条相关规定,执法机关对武汉市世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玉龙岛分公司下达(xiàdá)了《责令改正通知书》。依据《条例》第二十九条及《细化基准表》规定,对武汉市世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玉龙岛分公司罚款人民币(rénmínbì)2000元整。
9.武汉远洋基某物业(wùyè)管理有限公司不履行控查违职责案。2024年8月6日,江夏经济开发区庙山园区管委会(guǎnwěihuì)执法队员在巡查过程中,发现(fāxiàn)远洋庄园小(xiǎo)区内存在1处违法建设。经核实,该小区物业服务企业(qǐyè)武汉远洋基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未履行巡查、发现、劝阻和上报(shàngbào)职责,执法队员依照《条例》第十一条、第二十九条的规定(guīdìng),对该物业服务企业下达了《责令限期改正(gǎizhèng)决定书》,依照《武汉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定》(武城管规〔2023〕1号)规定,对该物业服务企业处以罚款人民币3000元整。
10.华某城(mǒuchéng)物业(集团)有限公司武汉(wǔhàn)分公司不履行控查违职责案。2024年7月3日,东湖风景区城管执法(zhífǎ)队员巡查(xúnchá)时,发现东湖风景区华侨城天樾二期涉嫌新增1处违建,该小区由华某城物业(集团)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管理。执法队员依法对该企业下达《责令限期改正决定书(juédìngshū)》,根据《条例》第十一条和第二十九条规定,并(bìng)参照《细化基准表》,对该企业罚款人民币4000元整。
湖北日报客户端,关注(guānzhù)湖北及天下大事,不仅为(wèi)用户推送权威的政策解读、新鲜的热点资讯、实用的便民(biànmín)信息,还推出了掌上读报、报料、学习、在线互动等系列特色功能。







相关推荐
评论列表
暂无评论,快抢沙发吧~
你 发表评论:
欢迎